网站支持IPV6网站无障碍长者模式

  • 首页
  • 服务大厅
  • 信息公开
    预决算公开
    公示公开
  • 招考动态
    普通高考
    研究生考试
    普通专升本
    成人高考
    中职、五年制高职
    艺术、体育
    自学考试
  • 社会考试
    计算机等级考试
    英语四六级
    教师资格考试
    特岗教师考试
  • 政策文件
  • 组织机构
  • 联系我们
    处室电话
    招考监督电话
您当前位置: 首页招考新闻

云南省2017年度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签订指南

时间:2017年03月31日来源:云南省招生考试院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》(教民厅〔2016〕8号)文件规定,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(或四方)定向培养协议书。 现将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时间、地点
(一)时间
      2017年3月开始(正常工作时间即可办理)。
(二)地点
      云南省教育厅(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,云南省教育厅6楼615办公室,电话:0871-65102709/65152256)。
二、流程
(一)非在职考生:首先与招生单位签订,再与云南省教育厅签订;
(二)在职考生:首先与招生单位签订,再与所在单位签订,最后与云南省教育厅签订。
      注:详见《教育部办公厅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》(教民厅〔2016〕8号):第五条考试录取中第三项。
三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。
(一)非在职考生(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)须提供以下材料:
      1.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;
      2.“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”一式四份(定向协议书要求A4纸双面打印);
      3.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A4 纸上);
      4.如委托他人办理,需提供“授权委托书”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A4 纸上)。
(二)在职考生(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)须提供以下材料:
      1.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;
      2.“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”一式五份(定向协议书要求A4纸正反面双面打印);
      3.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A4 纸上);
      4.如委托他人签订定向协议,需提供“ 授权委托书 ”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A4 纸上)。
(三)注意事项
      1.考生签订定向协议时,须按以上要求自行备齐所需材料,我处不提供打印、复印服务。
      2.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
      3.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办理签订定向协议书事宜,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签订协议的,请自行在本页面下方下载“授权委托书”,并由本人签字授权委托他人办理。考生和被委托人应对所委托行为的合法性、真实性或者由此出现的差错负责。
      4.定向协议书签订后,协议各方分别按要求保存定向协议书原件一份,一份由录取学校存入考生档案。考生负责将定向协议书原件寄送到各协议方。

附件1:办理委托书-模板.doc

附件2:博士(非在职考生)定向协议书.doc

附件3:博士(在职考生)定向协议书.doc

附件4:硕士(非在职考生 )定向协议书.doc

附件5:硕士(在职考生)定向协议书.doc



云南省招生考试院

Copyright © 2008-2024 www.ynzs.cn All Rights Reserved

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1号 邮编:650223

网站备案号:滇ICP备06002948号-1    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1056号

  • 今日浏览量(次)
  • 今年浏览量(次)

官方公众号

详情

云南省2017年度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签订指南

2017-03-31 10:46:00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》(教民厅〔2016〕8号)文件规定,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(或四方)定向培养协议书。 现将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时间、地点
(一)时间
      2017年3月开始(正常工作时间即可办理)。
(二)地点
      云南省教育厅(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,云南省教育厅6楼615办公室,电话:0871-65102709/65152256)。
二、流程
(一)非在职考生:首先与招生单位签订,再与云南省教育厅签订;
(二)在职考生:首先与招生单位签订,再与所在单位签订,最后与云南省教育厅签订。
      注:详见《教育部办公厅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》(教民厅〔2016〕8号):第五条考试录取中第三项。
三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。
(一)非在职考生(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)须提供以下材料:
      1.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;
      2.“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”一式四份(定向协议书要求A4纸双面打印);
      3.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A4 纸上);
      4.如委托他人办理,需提供“授权委托书”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A4 纸上)。
(二)在职考生(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)须提供以下材料:
      1.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;
      2.“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”一式五份(定向协议书要求A4纸正反面双面打印);
      3.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A4 纸上);
      4.如委托他人签订定向协议,需提供“ 授权委托书 ”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A4 纸上)。
(三)注意事项
      1.考生签订定向协议时,须按以上要求自行备齐所需材料,我处不提供打印、复印服务。
      2.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
      3.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办理签订定向协议书事宜,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签订协议的,请自行在本页面下方下载“授权委托书”,并由本人签字授权委托他人办理。考生和被委托人应对所委托行为的合法性、真实性或者由此出现的差错负责。
      4.定向协议书签订后,协议各方分别按要求保存定向协议书原件一份,一份由录取学校存入考生档案。考生负责将定向协议书原件寄送到各协议方。

附件1:办理委托书-模板.doc

附件2:博士(非在职考生)定向协议书.doc

附件3:博士(在职考生)定向协议书.doc

附件4:硕士(非在职考生 )定向协议书.doc

附件5:硕士(在职考生)定向协议书.doc